1. 医疗官司结案时间受适用程序影响。简易程序用于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争议小的案件,应在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则需在立案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当事人不服一审上诉,二审应在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院长批准;对裁定上诉的案件,要在二审立案日起三十日内终审裁定。
2. 对于患者方,为避免诉讼时间过长,在提起诉讼前应尽量收集完整清晰的证据,明确诉求,提高案件事实的清晰度,增加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能性。对于法院,应严格把控审理期限,合理安排案件进度,在特殊情况需延长时谨慎审批。对于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诉讼流程,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加快案件处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