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院审理期间取保候审期满,执行机关会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要在期满前作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这保障了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2)对于显著轻微、无需追责或证据不足的情况,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3)若需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可变更为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措施,以确保案件顺利推进。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逮捕,保证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执行机关收到通知后立即执行,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使整个处理过程具有连贯性和透明度。
提醒:取保候审期满的处理较为复杂,不同案件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