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营运货车因事故被扣押产生的停运损失承担主体分情况确定,交通事故扣押由侵权方担责,行政机关合法扣押通常无赔偿,违法扣押则行政机关担责。
法律解析:
在交通事故导致的扣押情形下,侵权方的侵权行为使货车无法正常运营,造成的停运损失属间接财产损失。依据规定,受害方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而行政机关依法扣押且行为合法时,通常不存在赔偿问题;若其扣押行为违法,如超期扣押等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行政机关需按照直接损失对货车停运给予赔偿。若您遇到类似营运货车被扣押产生停运损失的情况,不确定责任承担主体或不知如何维权,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