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约定终止日期的买卖合同持续有效,双方应履约。可协商补充终止日期,无法协商则按条款或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合同长期有效,有合理理由可提前通知解除,法定情形下可行使法定解除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履行讲究契约精神,未约定终止日期的买卖合同不会因无终止日期而失效,双方需按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当面临未约定终止日期的问题时,优先由双方协商补充,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若协商无果,就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保障交易的稳定性。若仍无法确定,合同会长期有效,但并非不可解除,在出现合理理由如法定情形时,当事人有权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这既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又兼顾了实际情况的变化。如果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对合同的解除、履行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