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涉及遗产继承等胎儿利益保护时,胎儿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应保留其份额;胎儿娩出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预留遗产按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重新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遗产继承等情形下,对胎儿利益予以保护,认定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在遗产分割时必须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然而,若胎儿娩出时是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就自始不存在了,此时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不能归属于已死亡的胎儿,而是要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像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参与这部分遗产的分割。如果您在遗产继承涉及胎儿权益方面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