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罪犯医疗事故鉴定首次由设区的市级等地方医学会负责,再次由省级医学会负责,疑难重大争议可由中华医学会鉴定;申请途径有医患双方共同书面委托和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两种。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对于罪犯医疗事故鉴定有明确的组织分工。设区的市级和部分县级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处理疑难复杂且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争议鉴定。在申请方面,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且需鉴定时,共同书面委托当地负责首次鉴定的医学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相关报告或申请,认为需要鉴定的,会安排医学会组织鉴定。这一规定保障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序进行和专业性。如果大家在罪犯医疗事故鉴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