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时,可先协商重新约定;协商不成,合同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未达显失公平但条款不合理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当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当事人可先友好协商,按照公平原则签订补充协议来平衡双方权益。若协商无果,且合同满足显失公平条件,即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使权利义务明显违背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但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进行。若合同未达显失公平标准,只是部分条款不合理,也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条款作出调整。若你在合同中遇到违约责任不对等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