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若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况,父亲可争取抚养权;若无特殊情况,一般由母亲抚养。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想直接抚养,可从自身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意愿等方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若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争取抚养权更有优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要与孩子多协商,尊重其真实想法,争取孩子支持。
(四)父母可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若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且愿意照顾孩子,可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