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大股东挪用单位资金500万,单位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财务凭证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行调查。
(二)在司法程序中,若大股东有意愿,应尽快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由于各地司法存在差异,可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了解本地对于挪用资金数额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司法实践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