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能与开发商就退房达成一致,双方按协商好的方案处理,可避免走法院诉讼程序。这样既节省时间,也减少精力消耗。
(二)若无法协商一致,且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情况,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逾期交房经催告仍未履行等,购房者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后,要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参与开庭,配合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购房者因开发商严重违约要求退房,符合该条规定的可解除合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