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想申请行政复议,要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直接起诉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