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
1.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经过调查发现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等情况。
2.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
3. 发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当,可能存在适用错误等情况。
(二)取保候审撤销的流程:
1. 发现撤销情形,由办案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案件审查,符合条件则启动程序。
2. 办案机关制作《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包含被取保候审人基本信息、取保候审原因、撤销理由等内容。
3. 送达决定书给被取保候审人及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后立即执行,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强制措施,退还保证金。若为保证人保证方式,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