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订约主体:在签订电子合同前,要核实对方是否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可通过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等方式确认。
(二)明确要约和承诺:发出要约时,要清晰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思;接收要约方作出承诺时,确保是以数据电文形式明确同意要约内容。
(三)达成意思一致:双方要就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关键内容充分协商,确保意思表示一致,并记录在电子合同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