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附条件合同,签订时应明确约定所附条件的具体内容和判断标准,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纠纷。若涉及附生效条件合同,可在合同中约定条件成就的通知方式;附解除条件合同,可明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
(二)附期限合同要准确确定期限,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同时,可在合同中约定期限届至或届满前的通知义务。
(三)无权代理合同中,相对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尽量核实行为人代理权情况,要求出示授权文件等。被代理人若发现无权代理行为,应及时决定是否追认。
(四)法定代表人越权合同中,相对人在签订合同前要了解法定代表人权限范围,可通过查看公司章程等方式。若怀疑越权,可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