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未办理离婚登记
当处于这种情况时,若一方觉得离婚协议明显有失公平而反悔,双方可重新就协议内容进行协商。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反悔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来处理离婚及相关财产等问题。
(二)已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在离婚登记后发现协议显失公平,比如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到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不过,请求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法院审理后,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