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医患双方可就赔偿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自行签订和解协议,无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二)协商失败后,当事人可选择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也可直接去法院起诉。
(三)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时,觉得有必要才会让医学会组织鉴定。
(四)法院审理时,若有其他充分证据能确定医疗行为过错及因果关系等事实,无需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