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未违规,凭相关通知或文书到银行领退还保证金。退还慢先协商,协商无果可向上级机关等反映,违规操作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要保管好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结束时理应退还保证金。当退还出现延迟,先与办案机关协商是合理且必要的步骤,可了解情况并促使其按规定办理。若协商无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相关监督部门反映,能借助上级监督力量推动问题解决。若存在办案机关违规操作的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在整个过程中,收集保管好取保候审决定书、缴纳保证金凭证、解除取保候审通知等证据十分关键,它们是维护权益的有力支撑。如果在处理退还保证金问题上遇到困难或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