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债,此时应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尝试达成还款协议,避免法院直接查封财产。
(二)若为个人债务,非欠债方应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同时,若法院要查封夫妻财产,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