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无罪,可在庭审中积极举证,证明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争取法院作出无罪判决。
(二)若构成犯罪,可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来争取自首认定,或通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方式争取立功,以此影响量刑。
(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轻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