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争取减刑,服刑人员在监狱中需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监规,积极配合监狱的管理,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二)努力接受教育改造,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提升自身素质。
(三)在劳动方面,要积极主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展现出悔改的决心。
(四)留意身边情况,若发现他人有犯罪活动,可进行阻止或检举,争取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