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情况,当事人想要增加诉讼请求,要先确认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的话可申请与原案件合并审理。
(二)当原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想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先判断是否符合反诉条件,若符合,可向法院提出,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需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
(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
(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
(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