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时,管辖法院有两个选择,即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诉讼便利和选择空间。
(2)票据支付地的确定规则较为明确。如果票据上明确载明了付款地,那么该载明的付款地就是票据支付地。若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不同类型的票据有不同的确定方式。对于汇票,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票据付款地;本票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票据付款地;支票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代理付款人是受付款人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提醒: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要准确确定票据支付地和被告住所地,若对管辖法院选择存在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