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借人应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证据,以便在借款人不还款时维护自身权益。
(二)对于利息约定,出借人要了解法定利息上限,避免过高约定得不到法律支持;借款人应按合理约定支付利息。
(三)若借款人逾期不还,出借人可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四)借款人若败诉,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避免被强制执行和列入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