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朋友向我借款一万元用于建房子,约定将雅马哈牌摩托车质押给我,但未交付,后来朋友的雅马哈摩托被偷了,请问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帮助10人 5w浏览 匿名 2018-03-09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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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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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十五条、二百一十二条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签订时成立并生效,但是,质押权自质物交付时成立.本案中,摩托没有交付,你还未取得摩托所有权,所以质权合同未生效。以上就是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的回答。
    全文
    6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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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合同的成立是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动产以交付为成立要件,不动产以变更登记为成立要件。所以说即使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抵押物未交付或者未转移登记则质押合同尚未成立。在有质押合同无质权的情况下,质押合同无效。这是一个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的问题。 质权合同适用合同法,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如无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办理行政手续的,成立即生效。质押权是物权的一种,适用物权法。质押权适用交付成立主义,即质押物交付给质押权人时,质押权方成立。 因此,质押合同和质押权是两回事。
    全文
    8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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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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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质押合同的成立是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动产以交付为成立要件,不动产以变更登记为成立要件。所以说即使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抵押物未交付或者未转移登记则质押合同尚未成立。在有质押合同无质权的情况下,质押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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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抑郁症无法正常实习能办理延期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患有抑郁症的患者而言,依据其具体状况,确实有可能获得适当的休假安排。
通常来说,这个假期的时长为两周左右。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应由医生依据具体病情,建立全面而详实的病历档案,并出具相应的疾病诊断及休假证明。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各有差异,具体情况还需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要求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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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质押合同无效?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2、质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质押合同无效。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质押合同无效。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质押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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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原有的骨质增生出车祸压迫神经算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首先应当由交警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归属进行明确划分。
在责任清晰的情况下,你可以将对方以及他们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他们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此过程中,交强险保险公司具有优先赔付的义务,如果交强险赔偿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损失,则应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赔偿责任。
在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时,你有权直接与其联系。
而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同样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肇事方及其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他们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此过程中,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同样具有优先赔付的义务,如果交强险赔偿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损失,则应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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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什么?质押合同有什么内容?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4、质押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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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在购房合同中,如何确保房屋无质量问题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在选购房产之前需要核实开发商是否持有以下五个至关重要的证书,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开工证(c)、国有土地使用证(d)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e),这些证书统称为“五证”。
值得注意的是,前两个证书由城市规划委员会颁发,而建设工程开工证则由市建委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
在审查五证时,我们应当重点关注其中的两个证书,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特别提醒您,在查阅五证时务必查看各个证书的原件,因为复印件极易被篡改。
在签署合同之前,务必要确认所预购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内,以便未来能顺利地办理产权证。
其次,在选择购房合同文本时,请务必使用规范的版本,切勿擅自修改合同文本。
在填写合同条款时,需仔细理解各项条款的具体含义,避免随意签订开发商自行制定的《定购协议书》。
尽管许多人可能会选择这样做,但实际上这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步骤。
而且这种合同往往存在着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对于购房者来说尤为不利。
因此,建议您最好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再次,在购买期房时,您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持有预售许可证,并确保您所购买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中。
另外,您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开发商的资质水平。
当您购买现房时,则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此外,在购买期房时,您需要格外留意合同中关于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总建筑面积之外,还需要填写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您需要注意查验房屋的质量问题。
在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份文件的内容时,您可以将其视为购房合同的附件。
在签署合同时,您还需要明确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等。
最后,在阅读合同文本中的补充协议时,您需要谨慎对待。
有些开发商可能会试图通过补充协议来取消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从而减轻自身的责任。
在合同约定中,您需要特别注意违约责任的部分。
违约情况可能包括:
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或不按时支付款项;
开发商出售房屋后要求购房者更换房屋;
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
交房后房屋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
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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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2n12个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2N赔偿条款的详细解读为:
如用人单位因不合法的原因对员工实施了裁员行为,则员工有权主张2N的经济赔偿。
其中,N代表的是员工在该公司的服务年限。
换言之,2N即为经济补偿金额的两倍。
而在此类情况下,经济补偿的金额则按照员工在该企业的实际服务年限为准,以员工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相应的一个月工资作为标准进行支付。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6个月但未到一年的情形,将视为已服务满一年进行计算;
若服务年限不足6个月,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保密无抵押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保密协议违约金设定为10万元,这一数额是否合理取决于多方面因素。
通常而言,保密协议违约金的设定应以弥补违约方给被违约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为主导原则,且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关于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则需依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进行确定,一般来说,违约金的设定会参照实际损失的大小来决定。
若购房者对违约金的设定持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对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若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但同时也提供了延期交付的正当理由,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无需立即解除购房合同。
尽管并非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所致,但该延期行为在购房者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如因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工程暂停一段时间,现已恢复施工等情况,购房者可选择继续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赔偿责任;
其次,若购房者认为无法忍受开发商的延期行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最后,购房者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按照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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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物权法》第210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法律之所以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考虑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争议,但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质押合同必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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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质押合同算质押吗,质权人享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没有质押合同算质押吗,质权人享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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