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不同非法经营类别有不同数额认定标准。从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达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二万元以上,会被认定情节严重。
(二)对于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达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达二百万元以上,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或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按非法经营罪论处。不过具体认定要以相关司法解释和实际案情来判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