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30日内追认,未作表示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相对人应及时催告并关注追认情况,相关人需30日内明确表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无权代理订立合同等情况。对于这类合同,相对人有权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起30日内进行追认。若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这30日内未作表示,法律直接视为其拒绝追认。并且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撤销该合同。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当您遇到效力待定合同相关问题时,及时催告和关注追认情况至关重要。如果您在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