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未遂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明确取保候审最长是十二个月,在此期间需随时做好配合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的准备。
(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认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期限届满,要关注是否及时收到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若未收到可主动询问。
(三)在十二个月期限内,要做好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心理准备,积极配合相关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