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伤申请无法提供全部资料时,能补充的应尽快补充,资料由单位掌握的单位有义务提供;客观无法提供的可向社保部门说明,由其调查核实,不要放弃申请,要积极协商配合。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工伤申请中,部分资料能补充的要尽快补充,像考勤记录、同事证明等可从单位、工友处收集。若资料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单位有提供义务,否则承担不利后果,这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当某些资料客观上无法提供,如关键监控画面因设备损坏缺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等相关组织和部门有协助义务。因此,劳动者不必因资料不全放弃申请,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配合。如果您在工伤申请中遇到资料提供等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