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仅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且无财产分割诉求的离婚案件,若法院收取150元诉讼费,这在法定50元至300元的收费区间内,属于合理收费,当事人可正常缴纳。
(二)若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要先确定财产总额。若不超过20万元,除基础的按件收费外无需额外缴纳费用;若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0.5%交纳费用,当事人需准确计算并缴纳。
(三)由于部分地区会依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法定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金额,当事人可向当地法院咨询了解本地的具体收费情况。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