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产儿女移民加拿大后,仍然可以继承国内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未对子女的国籍或居住地做出限制。因此,即使儿女已经移民加拿大,他们仍然有权继承老人在国内的遗产。
遗产继承权与国籍无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是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与继承人的国籍或居住地无关。因此,无论儿女身在何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就可以继承国内遗产。
继承顺序和份额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那么其儿女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放弃继承权
如果儿女选择放弃继承权,他们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书面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如果儿女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将被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