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被拘留三十天了,还是有机会去办理取保候审的。啥是取保候审?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有人民法院这些司法机关了,面对那些还没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跑了、逃避侦查了、起诉了还有审判了,就会让他们提出个保证人,或者交一些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叫随到,这样就不用把他们一直关着了,或者暂时先解除对他们的关押,这就是取保候审了。
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一些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比如说可能就被判个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一些附加刑的;也有可能是可能要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了,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还有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都不能自理了,怀孕了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再就是羁押期限已经到了,可案件还没弄完,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这种办法的等等情况之一的,就可以申请了。不过到底能不能批准,那得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决定,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