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根据我国民法中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在缔约时,应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应守信用并自觉履行。B公司为了履行合同已经做了前期准备,投入了资金人力等,此时如果A公司不履行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显然是违背民法原则的。另一方面,合同履行期间通常是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间里,对方超过有效期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逾期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与有效期无关。有效期已过合同未履行的话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