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担保人要把握好时间,在合理期限内写好书面异议申请书。清晰说明像主债权债务有争议、担保范围不一致等具体异议原因,并准备好相关证据一同提交给执行法院。
(二)等待法院审查。期间要积极配合,若法院要求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准确回答,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情经过。
(三)若异议成立,法院会调整执行措施;若不成立被驳回,需看情况。觉得原判决、裁定错误走审判监督程序;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则在裁定送达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