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房屋是签字方个人财产时,无需过多顾虑,合同一般有效,可正常推进交易流程。
(二)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方要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确保自己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能办理产权登记,这样合同有效,可保障自身权益。
(三)夫妻中未签字一方发现另一方擅自卖房,若第三人非善意或未完成产权登记,要及时表明不同意出售的态度,阻止合同继续履行。若合同事后未获自己追认且被认定无效,可要求签字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