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需按法定流程进行。首先要具备破产条件,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偿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之后由债务人、债权人或清算责任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提交申请书与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证据。
法院审查申请,符合条件便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等资料,调查并编制财产状况报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讨论通过重整、和解、财产变价及分配等方案。管理人按方案分配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并办理注销登记。
建议公司日常做好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避免陷入破产困境。申请破产时,要确保提交资料真实完整,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工作。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