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旅游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确定 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交易行为,对双方当事人产 生约束和保护作用,督促双方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实现各自的合同目的。但没有签订旅游合同并不意 味着双方没有合同关系,更不意味着双方的权利义 务没有凭据。事实上,只要旅行社同意为旅客提供 旅游服务,并且服务不违反法律,双方的旅游合同关 系就成立。一旦出现问题,旅游者可依照《合同法》 和《民法通则》关于合同的一般性规定,要求旅行社 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旅 游者应当注意保存其他证据,如团款发票或收据、行 程表等,以证明与旅行社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