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遵循一般共有原则,能协商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能证明个人财产归个人,难确定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共同购置财产按出资比值等分割,个人名义购置一般为个人财产,债权债务按实际情况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不同,在财产分割上有其特定规则。双方若能就财产分割协商好,尊重当事人意愿按协商结果处理。若无法协商,对于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这保障了个人财产权益;难以确定归属的推定为共同共有,是为公平处理财产。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考虑出资比值、贡献大小等因素分割,体现了公平原则。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符合财产取得的实际情况。债权债务按实际情况,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如果大家在同居财产分割方面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