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是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及维护法律秩序的重要制度。诉讼时效中止是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因特定障碍暂停计算,障碍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诉讼时效中断则是因法定事由使已过时效期间无效,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二者目的都是平衡权利人和义务人利益,确保时效制度公平合理。
2.对于诉讼时效中止,当出现不可抗力等障碍时,权利人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政府发布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等。待障碍消除后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3.针对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要积极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并保留好相关凭证。若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中断事由合法有效。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也应留下确切记录,以便后面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