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工人来说,如果在建筑工程多次转包情况下受伤,要及时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及受伤现场的证据,像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后面维权。
(二)及时就医并进行工伤认定。按照规定流程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若认为其他转包方、分包方存在管理过错,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院或相关机构根据具体情形和各方过错程度来认定责任划分,主张相应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