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面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异议时,通常会这样来处理。一开始,法院得好好审查这个异议,这里面既要看异议的形式,比如格式对不对、材料齐不齐之类的,也要看实质内容,就是这异议到底有没有道理。要是这异议没啥道理,那法院就不会客气了,该继续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执行就继续执行。可要是异议有那么点道理,那法院可能就得让执行暂停一下了,也就是中止对这个债权的执行。
然后,这第三人也不是干等着的主儿,他可以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和被执行人之间压根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他的债权已经都还清了之类的情况。法院,就会根据审查这些证据之后得出的结果来作出相应的裁定。要是裁定是维持执行,那这第三人也别慌,他还可以通过复议等办法去寻求救济,争取让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要是裁定是中止执行,那执行程序就得暂时停一停了,等相关的争议都解决清楚了之后,再决定到底要不要恢复执行。
总之,法院那是绝对会依法办事,公平处理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异议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让大家都能心服口服,别因为这债权执行的事儿闹得不愉快。就好比一场公平的游戏,大家都得遵守规则,法院就是那个公平的裁判,确保游戏能正常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