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保险合同终止后效力消灭,双方权利义务结束,保险人不再担责、投保人无需缴费;已履行部分有效,保费一般不退但特定情况除外;终止前事故未处理完,保险人仍需赔偿;清理和结算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效力丧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结束。所以保险人无需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也不用继续缴纳保费。已履行部分是基于合同有效时的约定执行,所以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等是有效的,而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通常不予退还,不过在因保险人责任提前终止合同等特殊情形下除外。当保险合同终止前已发生保险事故但未处理完毕,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仍有履行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并且合同中的清理和结算条款独立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终止不影响其效力,双方要按照这些条款处理善后。如果您在保险合同终止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