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①异议主体方面:要明确提出异议的主体是否恰当,通常是案件的被告等拥有管辖权异议权利的当事人。只有符合规定的主体提出的异议才会被受理。
②异议时间方面: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这段期间内提出,倘若超出此时间,很可能就不会被受理。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
③管辖依据方面:仔细审查当事人提出异议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以此来判断受诉法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比如依据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相关规定进行细致考量。
④移送管辖方面: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把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异议不成立,就会作出裁定驳回。法院始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审查,目的就是确保案件的管辖权合法且准确,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