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庭审过程大致如下:
①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人详细阐述自身主张与理由,着重说明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见解,如为何认为该协议有效或无效等。
②证据出示:双方需提交与仲裁协议效力紧密相关的证据,像合同、协议文本等原始资料,这些证据将是判断仲裁协议效力的重要依据。
③质证环节:对对方所出示的证据进行严格质证,深入指出证据在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证据的可靠性。
④辩论阶段:双方就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清晰阐述各自的观点,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力论证。
⑤法庭调查:法庭可针对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等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与说明,以辅助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判断。
⑥最终陈述:当事人进行最后的总结性陈述,概括其在庭审过程中的观点和诉求。
⑦法庭评议: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审慎评议,依据充分的证据和准确的法律规定,作出仲裁协议是否无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