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分配方式
协议分配: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分配方案,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分配: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抚养子女一方生活需要的情况下,可能会适当多分配一些财产;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分配财产时会倾向于无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