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离婚时子女没有财产分割权。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分割。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无法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把部分财产赠与子女,并且完成了相应赠与手续,那这部分财产就归子女所有,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又或者在一些涉及家庭财产混同的复杂状况中,子女可能基于特定法律关系对部分财产享有权益,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通过举证证明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来主张自己权利。总之,正常情况下子女没有直接的离婚财产分割权。在实践中,若遇到类似情况,要依据实际情形判断子女是否能对财产主张自己权利。比如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并办理了过户,那该房产就属于子女,离婚时不能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