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公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若自己无生活来源、缺乏劳动能力等,老公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扶养费。
(三)若感情确已破裂,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经济帮助等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