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优先考虑由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况时,可由父亲抚养。母亲要积极证明自己具备抚养条件和能力,父亲若想争取抚养权,需举证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应尽力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处理。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双方都要提供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要充分与子女沟通,尊重其意愿。子女表明愿意跟随一方生活,该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可将此作为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