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选择诉讼代理人时,要确保其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
(二)若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与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三)委托近亲属代理,应准备好亲属关系证明;委托单位工作人员代理,要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由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要保证该社会团体与本案有关联,且被推荐公民符合成员或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条件。
(五)明确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防止其超越权限实施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