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进行网络赌博,应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主动向执行机关坦白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网络赌博的相关情况,积极退还违法所得。
(三)准备好可能需重新缴纳的保证金或寻找合适的保证人,以应对可能的强制措施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