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内审结。要是碰到特殊情况想延长,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二)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可向本院院长申请,能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三)对裁定上诉的案件,要关注第二审立案时间,三十日内会作出终审裁定。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找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